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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哪里有茶叶(贵州哪里有茶叶市场)

来源:www.cwhyst.com  时间:2022-12-04 03:54   点击:235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贵州哪里有茶叶市场

浙江省松阳县的浙南茶叶市场,被誉为中国绿茶第一市,2019年这里的交易总量为3.52万吨,交易总额达64.37亿元。浙江省松阳县浙南茶叶交易市场茶叶销售高峰期的一个场景。这座全国最大的绿茶产地市场,交易量、交易额连续多年领先全国同类市场,更是拉动了松阳茶叶全产业链年产值年年攀升。

  松阳拥有茶园12万亩,40%人口从事茶产业、50%农民收入来自茶产业、60%农业产值源于茶产业,茶叶已然成为了松阳人民增收致富的金叶子。

  而浙南茶叶市场作为松阳县茶叶销售的枢纽,将松阳茶乃至周边省市县的茶叶源源不断地销往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国,由此获得了“中国绿茶第一市”之称。“交易市场始创于1993年初,三易其址,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如今已成为规模化专业市场,龙头示范作用不断凸显,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浙南茶叶市场相关负责人表示。

 浙南茶叶市场相关负责人介绍,茶叶市场在联结当地茶园的同时,还联结其周边遂昌、武义、云和、莲都、龙游、建德等县(市、区)以及湖南、江西、广西、福建等产茶省茶园100余万亩,惠及茶农50余万户。“松阳银猴系列等名优茶就是通过茶叶市场畅销上海、江苏、山东、广东等20多个省市,远销欧美、东南亚各国的。”

  近年来,松阳还连续举办大型茶事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浙南茶叶市场及松阳茶的市场知名度,并取得了明显的品牌效应。

  目前,来自贵州、福建、上海等80%左右周边地区以及全国各地的茶叶都在这里进行交易,茶叶上市旺季,日客流量达上万人之多,高峰时日交易额近亿元。浙南茶叶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促进了松阳及周边县市的效益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并对实现当地茶叶产业化经营发挥了巨大作用,更使松阳茶遍布全国,走向

2. 贵州茶叶批发市场

贵州贞丰茶叶交易市场

3. 贵阳茶叶批发市场在哪个地方

太升茶叶市场是贵阳市最早的茶叶批发市场,茶叶种类多,各种档次的茶叶都有。

4. 贵州哪里有茶叶市场卖

贵阳市花果园太升茶叶批发市场内 贵阳沙冲北路贵州茶城 花果园桥下面有家较大的茶叶批发市场,好象叫万升茶叶批发,应该很有名,你去看看

5. 贵州的茶叶市场在哪里

2021年贵州省茶产业的总体目标是:茶园面积稳定在700万亩以上,其中投产茶园630万亩;全年茶叶产量实现45万吨,茶叶产值达到560亿元、同比增加11%以上,力争实现580亿元、同比增加15%以上;全年贵州茶叶出口力争实现3亿美元,同比增加30%。2021年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一是聚焦品牌,引领贵州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完善产业链条,助推全省茶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做强自主品牌,提高贵州茶直接出口比重。

四是培育茶文化,促进文产融合。

五是大力发展加工企业,夯实全省茶产业发展基础。

六是加强市场营销,全方位助推贵州茶市场开拓。

七是坚持科技兴茶,推进全省茶产业现代化进程。

6. 贵州哪里有茶叶市场啊

具体的我也不知道,毕竟没买过

但是在沙冲路口那里有个茶城,专门卖茶的,有很多商家。坐车到火车站市场下,在沃尔玛的右边那里,具体不知道的话,在沃尔玛门口随便找个人大概都知道,走过去就3分钟的样子、

7. 贵州卖茶叶的地方

  贵州绿茶茶叶的种类有

  1、都匀毛尖

  都匀毛尖,中国十大名茶之一。1956年,由毛泽东亲笔命名,又名“白毛尖”、“细毛尖”、“鱼钩茶”、“雀舌茶”,是贵州三大名茶之一。外形条索紧结纤细卷曲、披毫,色绿翠。香清高,味鲜浓,叶底嫩绿匀整明亮。产于贵州都匀市,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味道好,还具有生津解渴、清心明目、提神醒脑、去腻消食、抑制动脉粥样硬化、降脂减肥以及防治坏血病和护御放射性元素等多种功效与作用。

  2、湄潭翠芽

  湄潭翠芽,贵州省遵义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湄潭翠芽外形扁平光滑,形似葵花籽,隐毫稀见,色泽绿翠,香气清芬悦鼻,粟香浓并伴有新鲜花香,滋味醇厚爽口,回味甘甜,汤色黄绿明亮,叶底嫩绿匀整。2017年5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湄潭翠芽”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3、梵净山翠峰茶

  梵净山翠峰茶,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所产茶叶品种之一。因主产于该县境内武陵山脉主峰——梵净山而得名。产品原料采自梵净山800—1300米海拔高度的福鼎大白茶群体品系茶园,产品具有“色泽嫩绿鲜润、匀整、洁净;清香持久,栗香显露;鲜醇爽口;汤色嫩绿、清澈;芽叶完整细嫩、匀齐、嫩绿明亮”的特点,赢得业内专家一致好评和消费者喜爱。2005年获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贵州十大名茶之一。

  4、石阡苔茶

  石阡苔茶是中国贵州省石阡县当地各族茶农长期栽培选育形成的一个地方品种,母树属古茶树系列;是中国屈指可数的茶树良种,抗逆性、适应性、产量、品质都比外地品种要胜几筹,而且栗香持久,滋味醇厚,色泽绿润,汤色黄绿明亮,叶底鲜活匀整。

  5、凤冈锌硒茶

  凤冈富锌富硒茶,贵州省凤冈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锌硒茶,是因土壤里含有天然的锌硒微量元素,通过茶树种植,使之自然吸收于茶叶中,其茶叶浸泡所析出的锌硒元素易于人体吸收,天然无毒副作用。凤冈锌硒茶,不但富含人体所需的17种氨基酸,且富含锌硒微量元素,其锌含量为55.4—103.2毫克/千克,硒含量为1.38—2.03毫克/千克,正是人体所需的最佳适宜量。2006年01月24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凤冈富锌富硒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凤冈产茶历史悠久,是贵州十大名茶之一。

贵州十大名绿茶排名,贵州绿茶的产地环境详解!

  6、贵州明前毛尖茶

  清明节前采制的茶叶,受虫害侵扰少,芽叶细嫩,色翠香幽,味醇形美,是茶中佳品。同时,由于清明前气温普遍较低发芽数量有限,生长速度较慢,能达到采摘标准的产量很少,所以又有“明前茶,贵如金”之说。是贵州十大名茶之一。

  7、绿宝石茶

  绿宝石即绿宝石茶。贵州十大名茶之一,为绿茶类。“绿宝石茶“是2003年经贵州本土茶叶专家牟应书老先生研制成功的创新茶品类,也是国内为数不多的采用一芽二三叶为原料获得国际金奖的绿茶,颠覆传统名优绿茶钟情独芽的倾向,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证的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8、贵定云雾贡茶

  “贵定云雾贡茶”,是以贵定县境内生长的本地鸟王茶树品种和其它优良茶树品种的鲜叶为原料,按贵定云雾贡茶的加工工艺加工而成的特种绿茶,其成分含量为:氨基酸3.32%.茶多酚34.40%,咖啡碱4.7%,水浸出物44.40%。

  9、雷公山银球茶

  雷公山银球茶产于雷山县著名的自然保护区雷公山,采用海拔1,400米以上的“清明茶”的一芽二叶,经过炒制加工后,精制为小球状,即美观漂亮,又清香耐泡。是贵州十大名茶之一。

  雷公山银球茶是国内外首创,形状独特,是一个直径18-20毫米的球体,表面银灰墨绿。清香、味浓、爽口、回甜,提神健脑,精力旺盛。

  10、清池翠片

  清池翠片为特种绿茶,产品执行贵州省地方标准,特种绿茶——扁形绿茶DB52/T442.3-2003标准。它具有独特的外部形态,优异的内在品质,即形美、色绿、香郁、味甘;外形扁、平、直、光滑、匀整、色泽翠绿油润、内质香气高爽持久,有炒香、汤色黄绿、明亮、叶底嫩绿鲜明,匀齐完整。

8. 贵州茶叶交易市场在哪个位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茶产业提质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茶产业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茶产业包括茶树种植、茶叶加工、品牌建设、文化活动及其相关扶持与服务。

本条例所称茶叶是指用山茶科山茶属茶组植物的鲜叶加工而成的产品。

第三条茶产业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品牌引领、市场主导,科技支撑、质量保障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茶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将茶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茶产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促进茶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完善茶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茶产业发展工作。

发展和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林业、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茶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茶树种植、茶叶加工等活动的指导、服务、监督,落实茶叶质量安全属地管理的责任。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茶产业发展相关工作。鼓励制定茶叶质量安全管理村规民约。

第六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和监管体系,组织、实施茶树种植和茶叶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的清洁化工作,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茶产业宣传,普及茶知识,传播茶文化。

鼓励广播电视、网站、报刊、融媒体等加强茶产业宣传。

第八条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参与茶产业发展。

第九条支持培育发展茶行业社会组织。茶行业社会组织应当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人才培训,引导茶叶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信息、技术、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推动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第十条对在茶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茶树种植

第十一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集中连片、适度规模、优质高效、标准规范、产业配套的发展方式,推动茶树种植基地建设。

第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茶树标准化种植技术规程。

茶树种植应当根据茶树生长发育特性,按照种植技术规程标准化种植。

第十三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做好以下茶树种植基地建设工作:

(一)鼓励茶树种植基地依法流转,促进规模化经营;

(二)加强茶树种质资源保护和茶树品种优选优育,推广茶树良种良法种植,扩大高标准茶树种植基地;

(三)实行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推广生物、物理、生态协调等综合防控及统防统治先进技术;

(四)支持开展茶树种植基地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良好农业规范农产品等认证;

(五)建立500亩以上连片茶树种植基地环境监测、气象信息系统;

(六)推广使用有机肥和茶叶专用肥,实行测土配方施肥;

(七)推广茶树鲜叶采摘机械化;

(八)支持建设品牌茶叶、特色茶叶、出口茶叶专用基地;

(九)加强茶树种植基地周边生态环境保护。

第十四条 茶树种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茶树种植生产记录档案,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使用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名称、生产企业、来源、数量、使用地点、用法和使用日期;

(二)茶树种植基地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茶树鲜叶的采摘日期、产量。

茶树种植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茶树种植生产记录。

第十五条茶树种植基地禁止实施下列行为:

(一)使用剧毒、高毒、禁用的农药;

(二)使用化学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未登记在茶树上使用的农药;

(三)未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四)使用催芽素等未登记在茶树上使用的肥料;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产茶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茶树种植基地,可以划定为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实行产地保护:

(一)具有适宜茶树生态种植的土壤、气候等自然地理条件,海拔600米以上,远离主要公路500米以外;

(二)相对连片种植500亩以上;

(三)已经形成科学的种植方法、良好的质量控制方法,具有一定的资源、技术和效益等优势;

(四)茶叶生产组织化程度高,产品市场销售稳定;

(五)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具有地方特色的茶树种质资源特定地区,可以划定为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

第十七条产茶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科研机构和专家等对划定的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进行论证,并听取茶树种植基地权利人和所在地村民的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应当设立保护标志,划定保护范围、确定责任主体。

第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建设的相关标准,规范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建设。

第十九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的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条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内的个体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企业等应当按照绿色、有机、良好农业规范标准管理茶园。

鼓励、支持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内的个体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企业等按照国际市场的质量标准栽培茶树。

第二十一条 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内,除执行第十五条规定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侵占、毁坏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基地;

(二)擅自砍伐或者损毁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内的林木;

(三)排放废水、废气,倾倒、堆放固体废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四)毁坏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基础设施和保护标志;

(五)非生产用机动车进入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

(六)开展餐饮、烧烤、露营等损害茶树生态种植环境的旅游活动;

(七)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影响茶树生态种植和破坏生产环境的建设项目;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 茶叶加工

第二十二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茶叶加工指导、服务和监管。

企业应当采用标准化、清洁化方式生产加工茶叶。

第二十三条产茶地区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茶叶加工地方标准。鼓励茶行业社会组织、茶叶企业制定和使用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第二十四条产茶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培育茶叶加工龙头企业;

(二)鼓励、支持申请国家有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产品认证;

(三)支持建设茶叶初制、精制、深加工、机械化生产线;

(四)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建设冷链设施;

(五)支持建立完善产地茶树鲜叶交易市场。

第二十五条茶树种植企业、茶叶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应当建立茶树鲜叶质量安全自检制度,定期对茶叶加工生产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建立茶叶加工记录档案,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茶树鲜叶的品种、等级、数量、进场(厂)时间,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二)生产的茶种类、等级、数量、入库时间、出库时间、贮存条件等。

茶叶加工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茶产品保质期满后一年。禁止伪造茶叶加工记录。

第二十六条鼓励和支持以茶树鲜叶、茶半成品、成品茶或副产品为原料,开发加工食品、饮品、工艺品、生活用品等茶叶衍生品。

茶叶衍生品的加工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

第二十七条除茶叶衍生品的生产加工外,禁止在茶叶加工中添加糖分、甜味剂、色素、香精等外源物质。

禁止在茶叶生产经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四章 品牌建设

第二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指导、诚信为本、质量优良、企业主体、共建共享的原则,建立茶叶品牌发展、推介、保护和利用的运行机制;围绕重点发展贵州绿茶、贵州红茶、贵州抹茶、贵州黑茶等茶叶公用品牌,着力推进原产地保护和品牌建设,扶持企业产品品牌。

第二十九条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完善茶叶公用品牌和知名子品牌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外在形态、内在品质、包装标识等内容。

第三十条鼓励使用茶叶公用品牌,支持做大做强知名子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

第三十一条茶叶公用品牌持有者应当制定管理规定,实行统一管理。管理规定应当包含质量可追溯、监督检查等内容。

茶叶公用品牌授权使用者应当执行品牌管理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茶叶公用品牌管理规定的行为,可以监督、举报。

第三十二条 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护获得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国家气候标志等名优产品的茶叶商标或标识。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举办品牌茶叶展示展销活动,组织引导企业参加各类涉茶展销会。

支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在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推广销售品牌茶叶。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在主要交通干线、公共场所推广公用品牌,开设品牌茶叶专卖店,开展品牌茶叶宣传推介活动等。

第三十五条鼓励茶叶企业开发适销对路的品牌茶系列产品,创新品牌营销方式,拓宽品牌流通渠道,建设品牌忠诚消费群体。

第三十六条支持茶行业社会组织、茶叶企业到境内外建立贵州茶品牌推广中心。

鼓励本省品牌茶产品进入省内机场、铁路、酒店、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连锁超市、省内外电商平台等推广、销售。

第三十七条 鼓励深入挖掘茶叶的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等价值,促进茶产业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技艺、乡风民俗、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加强老工艺、老字号、老品种的保护与传承,培育具有文化底蕴的茶产业品牌。

鼓励通过品牌价值评估、品牌评比及发布等活动,扩大品牌宣传,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9. 贵阳茶叶批发市场有几个大市场

给你推荐一个买茶叶的好地方:

在贵阳沙冲路沃尔玛超市(贵阳火车站达高桥与沙冲路交汇处)附近有一家大型茶叶市场——贵州茶城,里面汇聚了众多茶叶品牌,堪称贵阳乃至贵州最大的茶叶商城,建议你去看一下,应该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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